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威海市商业银行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作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利用网点或其他电子渠道为证券投资基金客户提供基金销售业务,收取基金销售手续费,并且提供相应配套服务的业务。威海市商业银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000000011840。
我们的销售人员将免费为您进行一对一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您提供综合理财服务; – 我们将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进行评估,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基金产品; – 我行基金客户将免费参加我行不定期举办的理财课堂,培养您正确的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方法。
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对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居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交易时间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9:30 — 15:00)
个人客户申请建立客户资料开立基金账户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机构客户申请任何交易须到开立基金账户网点办理。
各基金的认、申购及赎回手续费等费率情况请查看相关基金公司的相关公告。
基金产品由基金公司发行管理,威海市商业银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不同于存款,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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